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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德bv国际体育做好2025-2026学年研究生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发稿时间:2026-06-05 08:44浏览次数:

各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进一步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完善新时代研究生教育评价体系,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启动2025-2026学年研究生综合评价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完善本单位综合评价实施细则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依据学校2025年发布的《研究生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参考)》和本单位上一学年工作经验,结合本单位学科特点、学位类型(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和培养目标,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单位“研究生综合评价实施细则”(下称“细则”)。“细则”须落实以下基本规范:

   1.明确评价对象与周期:清晰界定适用研究生范围(含年级、学位类型等)及评价周期(按学年评价)。

   2.细化评价指标与计分:将“1+5”即“创新”和“德、智、体、美、劳”各观测点进一步具体化。明确评价标准、数据来源以及评价方式与权重;突出“创新”核心地位,注重“五育融合”,避免指标碎片化或重智轻德等现象。

         3.规范组织与程序:健全评价工作组织架构;明确材料提交、多元评价(自评、师评、小组互评、综合评定等)、结果认定与公示、申诉处理等各环节流程与时限要求。

         4.健全监督与惩戒机制:建立诚信承诺制度、内部监督及公示制度;对弄虚作假行为明确惩戒措施,明确“一票否决”。

         5.强化评价结果应用:明确综合评价结果为研究生各类评奖评优评先、资助等方面的前置条件,没有参加综合评价的研究生一律没有评奖评优评先资格。

二、 间节点与报送要求

         1.“细则”备案(630日前):各单位修订后的《细则》须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或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请于6301200将电子版“细则”及会议审议通过说明发送至邮箱:liangyuan@cug.edu.cn备案。如本学年“细则”无修订,也请邮件说明“沿用上年度细则”。

         2.综合评价完成(713日前):请各单位务必于713日前完成2025-2026学年度研究生综合评价工作。特别说明,2024级硕士生、2023级博士生2022级直博生)在评价前还未开题的,则一律视为本次综合评价不合格;2025级研究生(硕、博)原则上均应于第一学年修读完成除文献综述和专业实践以外的所有课程并考核通过,其中,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可于第三学期结束之前修读完成。

         3.结果公示(不少于3天):评价结果须经本单位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4.重要提示:请各单位秘书及时提醒本单位为研究生授课的教师,课程结束后,在两周内完成课程成绩提交。若遇特殊情况,请及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研判解决;单位内不能解决的,相关负责人及时报研究生院协同研究、予以处置。

三、 评价结果应用
              研究生综合评价结果是2026年度研究生所有评奖评优评先(包括但不限于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等)的必要前置条件未参加综合评价或评价不合格者,不具备上述评奖评优评先资格。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二六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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